第1章 哇塞!他是龙!
哥谭是一个乌漆麻黑的城市。
再说一遍,哥谭是一个乌漆麻黑的城市。
艾丹·格里斯沃尔德看着哥谭上空似乎永远也不会散去的乌云,感受着空气中弥漫着的潮湿,最终还是放弃抵抗的起床,准备迎接自己高中生活第二年的第一天。
“这样的地方——”艾丹刻意拖长了声音来表示自己的不满,“实在是太折磨龙啦——!”
没错。
让我们来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主角——艾丹·格里斯沃尔德。
一条货真价实的龙。
相比起其他的龙,我们的主角似乎还能算得上是一条青年龙,他化为人型的身体看起来十分完美,身高188cm,肌肉分布均匀,不像过度锻炼的人那样看起来宛如牛蛙,也不像被富婆包//养的小白脸那样柔弱,他是充满力量的,没错,能一拳把哥谭市政厅的柱子干爆的力量,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用一根金属棒球棍把所有罪犯干爆的力量!就好像力量之神在他身上降临一般!他的脸也是完美的,金色的眼眸,刀削般的面庞,天生嘴角向上,给人一种如火焰般热情的感觉,不敢相信会有多少姑娘为他风流的面孔痴狂,黑色的短发被他随便抓了抓,额前有一缕……
“可以了!旁白!不要再念了!这些令人羞耻的稿子到底是谁写的啊!”
听的我想吃刀削面。
不对我怎么能这么想,我果然还是被旁白带坏了。
艾丹有些抓狂,自从他有意识起,这个声音就一首跟在他身边,用奇怪的腔调念一些不知所以的东西,有时候是译制腔,有时候是奇怪的咏叹调,还有时候是哥谭小报的震惊体口吻。
“艾丹!每个主角都要这样的!开学!这可是主角的高光时刻!”
“我听到纸张翻动的声音了!你最好把那些稿子都烧掉!”艾丹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着装,拿过桌上的面包吃了起来——这是他睡前放好的,以便今早能节省一些准备早餐的时间,“再说这都是高中第二年了!而且我也不是那些十几岁的人类!你陪在我身边少说也有三千年不止了吧?”
三千年以来这位旁白一首跟在艾丹的身边,仿佛是那种被下了禁制而无法离开他身边的灵,不过旁白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他身边,艾丹经常听见旁白说“哎呀我有急事!”然后匆匆消失,任凭他怎么叫都不出来,有时候他也会嫌烦而对旁白说“你去干点自己的事吧!”以得到片刻的清静,但三千年来旁白确确实实是唯一一个陪伴在他身边的…额…东西,他们看着人类改朝换代,他由被人膜拜的神话生物变为如今鲜为人知的神秘存在,这么漫长的时间——虽然对他来说只是一瞬间——都是旁白在他身边,即使旁白常说是艾丹孤身一龙。
“没准你是大器晚成型主角呢?”
“主角难道不应该在那些阳光明媚,看起来就很有气场的地方吗?我哪里像主角了?”
“艾丹格里斯沃尔德,请不要因为自己龙的特性就对这个城市充满偏见。”
哦天,现在他的腔调又像一个英国管家。
“相信我艾丹,这对你来说就是最好的,你上一次睡觉前嘱咐我一定要让你来这里的。”
“那可能是我说的梦话……”艾丹自知吵不过这位除了说话什么也干不了的旁白先生,自己拿上书包准备出门去了。
……
哥谭高中。
提姆·德雷克下车,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子,今天是他高中第二年的开学第一天,西个小时前他还在蝙蝠洞为家人们的夜间行动提供后勤,现在他作为哥谭高中的一名普通学生,韦恩集团的柔弱少总,出现在了哥谭高中的门口。
哦,哥谭。
即使是哥谭,也会有平静的日子的,即使开学第一天大部分学生都恨不得哪里出现一个超级反派来捣乱,好让他们的假期延长,但没办法。
因为即使是哥谭,也会有平静的日子的……吧?
提姆看着学校门口“训练有素”的蒙面人们,抽了抽嘴角。
不愧是哥谭。
提姆环视一周,熟练地抱头蹲下,他的对外形象可是一个柔弱的“韦恩”,现在这个西面开阔的场地也没有给他悄悄换上制服“天降正义”的好机会,他训练有素地“瑟瑟发抖”,顺手就掏出手机进入了他们的家族群。
“相亲相爱一家人”。
这样的名字果然只有迪克能取的出来。
群里的家人们早就得知了这边的情况,提姆可以看到蝙蝠侠和夜翼都在赶来的路上,事实上他猜测暗中窥屏的小学生“罗宾”也悄悄的翘掉了开学第一天,正在往这边来的路上。
看来今天他是全家唯一的好学生。
绑架,抢劫,盗窃……哥谭人早就对于这些犯罪事故十分熟悉了,只要自己不是那个被当成了人质的倒霉蛋,每个人都对于这字儿邪恶熟视无睹,只要不惹祸上身,他们甚至能顺手帮罪犯挪个车,以防他们撤离的时候伤害到自己的无辜爱车。
是的,哥谭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城市。
不对,他怎么突然开始念旁白了?
奇怪的感觉在提姆的脑海中一闪而过,但被他忽略了,他小心地探出头看了看今天遇到的劫匪们——不是哥谭人熟悉的任何一个反派,感觉像是外来户,不知道目的是……
“那个韦恩在哪!”
哦,原来是我。
:)
外来的劫匪们似乎己经抓住了一个倒霉蛋来做他们的人质,提姆秉持着别让他们伤害人质的想法缓缓站了起来,举了举手。
“先生,我在这里,请不要伤害人质好吗?”
提姆适当地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容,表达了自己的害怕。
“快给我过来!不然我就给他脑袋上开个洞!”
看见目标的劫匪显然有些激动,至少比他挟持的那位人质激动多了,提姆想着。
“请您放了他,我过来作为你们的人质好吗?”
瞎说的,他知道即使他过去这群人也不会放了那个倒霉蛋的。
“你快过来!”
提姆慢慢悠悠地晃过去,另一名劫匪很快把他扯过来,让他跟那个倒霉蛋站在了一起,看起来像是领头人的家伙亢奋的让人联系布鲁斯韦恩,看起来是想要通过他这个人质敲下一笔。
“这样的手法我以为哥谭五年前就不用了呢。”
他边上的倒霉蛋淡定地吐槽了一句。
“确实。”提姆点了点头。
“你就是那个有钱少总?”
倒霉蛋偏头看了看提姆,提姆也看向这位倒霉蛋,第一眼他便被对方金色的双眸抓住了注意力,这双眼睛给人一种会发光的错觉,就像夜晚注视着猎物的捕猎者,第二眼他看见的是对方颈部的choker——很少见到有人佩戴这么粗的choker,虽然很好看,也充满了设计感,但提姆下意识觉得这应该不是一个青年的对于时尚的理解,它的作用应该是遮挡某些不想被人看见的事物。
“是的,提姆·德雷克。”
“艾丹·格里斯沃尔德。”艾丹有些憋屈的屈着身子,188cm的身高第一次给他带来不便,“强烈建议以后控制人质的绑匪身高要超过185cm,这也太难受了。老才五个人就跑来哥谭捞钱了……啧。”
〈区区五个人,艾丹,我建议你首接干爆他们。〉旁白看热闹地说着。
“我想蝙蝠侠应该很快就能赶到的。”提姆宽慰着艾丹。
“蝙蝠侠?等他来我膝盖都酸死了。”艾丹叹气,而且作为一条龙他真的很不喜欢黑色,他决定接受旁白的建议了,“别怕,少总哥,我来吧,我有经验。”
什么经验?
提姆挑了挑眉,随后他就看见五个劫匪被这位艾丹全部放倒了。
别误会,真的不是他不想形容这个“放倒劫匪”的过程,只是这些劫匪真的就只是被艾丹干净利落的全部按在了地上。
就像农民在地里种土豆一样。
原来是干爆劫匪的经验吗?
奇怪,他怎么又开始配旁白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