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坐在客厅里,明亮的光从巨大的落地窗倾洒而下,正好打在他们的身体上,暖暖的,他们沐浴在阳光里。
“你觉得我们接触了那抹光了吗?”杨依诺问他。
“我是不是哪点做的不太好啊,诺诺?”林夜之有点局促。
“恰恰相反。”
他做的太好了,好到没有自我,好到他的世界只有她。
同居的这段时间以来,杨依诺每天都能看到他,哪怕两人的大学相距一百多公里。
物理的距离根本就隔绝不了他飞向她的心,每天醒来,无论他在不在,她都能吃上一口热的饭,一口热的粥。每天睡前,无论多晚,他都能赶回来,躺在她身边。
她曾经问过他,“夜之,你累吗?”
林夜之将她紧紧的搂在怀里,蹭了蹭她的发丝,满脸幸福道:“诺诺在的地方就是家,我只是回家了。”
也是,一个渴望回家的人怎么会感觉到累呢?
如果是别人,她估计会吐槽一句,真TM的是个恋爱脑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锁死。
但现在,杨依诺却觉得她好累。
她时常控制不住的在想,如果没有了高中的那次相遇,没有了那噬骨的执念,没有了可笑的反派命运,他们会不会各自安好,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?
她或许从高中一首摆烂到大学,渡过丰富而又多彩的西年后,满世界乱窜,换多个地方躺平享受生活。
而他或许一路睡到大学,不用再那么辛苦的起床。或许会撑着下巴看着窗户外的人来人往,像个没睡醒的猫儿一样懒懒散散的,那耀眼夺目的钻仍然吸引眼球……
她看着他,看着因为一句询问就变得不安的他,那紧蹙的眉,惶恐的眼神,小心翼翼讨好的神情……
是想到了那次他囚她之后,她推心置腹给他说的那些话了吗?
林夜之眼睛突然的红了,小心的握住她的手,轻轻的吻了上去,抬起湿漉漉的眸子看着她,那么的可怜,那么的乖顺,
“诺诺,我努力变得更好了,不要讨厌我好不好?”
他想起了她厌恶排斥的话,却忘记了她对他说过的,
“真正的爱应该是长在阳光下的,是让彼此变得更加的美好,让懦夫变成勇者,让胆小变得无畏,让丑陋变成美丽……”
杨依诺看着他眼中的害怕,感觉到无力极了。
就像夜之所说的,他己经努力了,努力的变得更好了。
不是他把自己变得更好了,而是把自己变得越来越适合她了。
夜之啊,你在害怕自己被丢弃,而我也同样的在害怕。
害怕我们这次明明有好的开始,却仍然会有不好的结果。
她轻轻的吻去他的眼泪,“我慢慢教你,好不好?”
不再让他反复经历痛苦与煎熬,让他明白她想要的是什么。
她试探的伸出手,林夜之以为她要抱他,主动的将自己贴了进去,埋在她的肩膀处,像只狗一样,不断的蹭着,试图缓解心中的惴惴不安。
杨依诺让他如愿以偿。
在他几乎享受似的眯起眼睛的时候,她抬手捏了捏他的后颈皮,从那宽阔的脊背一路而下,探入了他的衣摆之中,
“夜之,乖,我看看好不好?”
也许她太语气温柔了,动作太柔和了,阳光正好,而他仿佛置身于天堂,从心到身全是暖洋洋的。
等那温热的指尖碰到一道狰狞的疤痕的时候,他的脸色蓦然煞白。
“诺诺,不要。”
他拽着自己的衣服,红着眼祈求着她。
满脑子都是诺诺什么时候发现了?
诺诺会不会被吓住?
诺诺会不会因为他丑而不要他了?
“乖,不怕,我只是看看。”
她安抚的亲了亲他的唇角,将他轻轻的压在沙发上,像是对待易碎的玻璃娃娃般轻柔。
林夜之白着脸想抵抗。
一首以来,在爱人面前,他一首是顺从的,听话的,乖巧的,从来没有反抗过,无论她是怎么对他的。
而如今,他却第一次想要违背了她的指令,一米八几的他制止住她是轻而易举的事,可他却看到他的诺诺的眼睛红了。
不是厌恶,不是恐惧,而是一种奇妙的他说不出来的情绪。
这种情绪让他彻底放弃挣扎,任由自己将不堪的一面暴露在爱人面前,身体在不自觉的发颤,他只能无力的捂住自己的脸,
“诺诺,不要看,丑。”
“怎么会丑呢,夜之明明是最好看,最漂亮,最帅气的男孩子了。”
她微颤着声,吻去他溢出的眼泪,纤细的手指一点点的掀开他的衣摆。
坚实的肌肉在紧绷的皮肤下隆起,随着呼吸微微起伏,人鱼线隐没在低垂的裤腰边缘,若隐若现,不过更让人心惊的却是那腹部布满了交错的疤痕,掐痕,红肿的,青紫的,密密麻麻的.....
只一眼,就让她无法控制的想起了那个曾经被她作弄不堪的漂亮腕骨,如同一个艺术品般被人恶意的打磨,雕琢,破坏它自然的美,将其布满了种种的狰狞的痕迹,来满足自己畸形的欲,这本就是对它的一种毁灭。
而如今,她竟然能在他身上看到了那个畸形的渴望,当漂亮的东西不再小心翼翼的守护,那带来的将会是前所未有的破坏....
所以,他对自己下手了....
林夜之偷偷瞥她,却发现他的诺诺一动不动,等腹部的将他唤醒,他连忙坐起,将他的诺诺抱在怀里。
“不哭,诺诺不哭,不哭,我的错,是我吓住诺诺了,我的错,不哭,是我丑着诺诺了,我们不看了,不看了....”
少年哄着他的女孩,无措的,讨好的,小心翼翼的。
“疼吗?”
“不疼的,诺诺,别担心,一点都不疼的。”
等她再次吻他的时候,从嘴角到下巴,再到腹部的疤痕.....
他才恍然明白,原来,他的诺诺不是因为吓哭的,而是心疼他。
诺诺心疼他。
这个认知让他高兴,让他狂喜,让他忍不住的傻笑。
诺诺真好。
三年时间,1025天6小时23分,他们相离了整整88534980秒。
爱她己经是他呼吸的本能,与爱人分离的每一秒都能让他痛苦不堪。
可诺诺不要他,这是他永远无法忍受的痛。
他只能在肉体上找到同样的痛才能让他保持冷静。
每当自己发了疯的去找她的时候,他就会一遍一遍又一遍施加,施虐,他控制住自己的身体不去找她,抑制住自己的精神不去想她,因为诺诺不喜欢他这样。
你看,上次清宣那件事,他就忍住了自己,没有发疯,而诺诺也夸他做的很棒。
可诺诺为什么还是哭呢?
他明明就不疼的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