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百年孤独》中有段话,杨光非常认可。
“人的精神寄托可以是音乐,可以是书籍,可以是工作,可以是山川湖海,唯独不可以是人。”
当你认为某个人很重要,把她/他当作精神寄托的时候,那你注定会输!
这个想法永远都不要有!
杨光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,己经晚了!
他前世就因为太把女友当回事,所以输得非常彻底!
连命都交了出去!
若不是原主生病发烧还在为老王站岗放风,导致一命呜呼,他都没机会穿过来!
所以说,喊老王“渣爹”一点不为过!
若不是老王自私无德,原身也不会去世!
所以,这一世,他会把自己和工作放在首位,首到成功的那天!
再也不情和亲情的殉葬品!
......
杨光胡乱吃了点东西,便开始写计划书。
计划书很好写,难不倒他。
前世创业初期,他写过很多计划书,都是给甲方看的。
后来公司发展起来后,他就交给手下的人去写,手下又交给手下的手下!
当王凤雉做好饭,让儿子王云龙来喊他过去吃饭的时候,他己经写了一半!
吃过饭,下午再补充润色下,就可以完稿。
王凤雉没有请老王,因为他从心眼里瞧不起对方。
好吃懒做就罢了, 还整天逮着村民们吹牛逼!
屋前屋后屁大点的菜地,愣是挖了好几天没挖出来!
这样的人居然养了这么个优秀的儿子,又让他特别的羡慕!
饭桌上。
王凤雉父子俩和杨光边吃边聊。
“杨光,我爸说的是真的吗?那个女镇长得好看不好看?”
杨光夹起一块笋烧肉塞进嘴里,点点头。
“好看。”
“嘻嘻嘻,明天我陪你一块去吧,我站旁边偷偷看一眼。”
闻言,王凤雉瞪了他一眼。
“瞎胡闹,你别耽误正事!”
王云龙有点不满地小声嘟囔:
“我又不进去,就站外面远远地看一眼......”
“那也不行!”
王凤雉是真的怕!
事情好不容易有点眉目,他不敢冒丝毫的风险,要把所有能设想到不良因素都排除在外!
杨光又夹起一块肉,偷偷对他眨眨眼:
“明天再说。”
王云龙眼睛一亮。
嘴角不由上扬起来!
“杨光,多吃两块肉,你看你为村里的事忙得都瘦了,过两天我进山里捉两只野鸡给你补补......”
杨光表示,此话正合吾意!
对不起了,鸡!
鸡:你真坏!
他端起面前的碗,举到王云龙的面前。
王云龙和王凤雉同时愣住!
数秒后,两人的面皮都不由抽搐起来!
王云龙接住他的碗,夹了好多肉放到碗里!
王凤雉见之。
端起盛放肉菜的盘子,首接放到杨光的面前,并指了指。
“大侄子,多吃点,喜欢吃的话,明天中午再来......”
王云龙的筷子僵硬地停在半空中!
盘子都给端了!
那我吃什么?
到底谁是你亲儿子?
杨光毫不客气地点头。
“谢谢叔,叔你也吃。”
王凤雉的目光更加慈祥,这孩子不仅聪明,还很实诚!
是个良善的!
杨光除了上次回村前吃过一次肉包子,这顿是他穿越过来后,吃得最像样的一顿午饭!
有酒有肉有米饭!
帅气的读者老爷们若问为什么混得这么惨?
就不能自己花钱买吗?
这么大的人,在工地搬砖,一天也有一百块!
没错!
原身和老王一样,都是没有丝毫技术的人。
靠着在工地上做小工糊弄一张嘴。
每天一百块!
这钱到原主手中焐热后,便会被老王收走,名曰养家生活费。
老王在原主职高毕业后,便不再打工,靠着原主赚钱养活三年!
理由非常充分!
他一个人做爹又做娘把原主拉扯长大,非常不容易!
现在年龄大干不动,该轮到原主养他了!
自幼活在穷困、歧视和自卑中长大的原主,性格懦弱又愚孝,逆来顺受惯了,自然无法反驳,为自己发声!
工资到老王手里后,抛去打牌、洗脚、追求真爱的费用,所剩无几!
爷俩多数日子靠着馒头、大饼、有机榨菜充饥!
过着城里人羡慕的绿色养生生活!
可即便这样,老王仍旧把自己养得黑黑胖胖的!
两颗坚固锋利的24K大金牙,怎么看都不像是没有肥油滋润过的样子!
正应了那句“天生我娃必有用,生个娃儿好享受”这句话!
当然,他也会父性大发,抠抠搜搜地给原主留两块肉磨磨牙,借以达到他亲情绑架的目的!
“儿子,这是爸没舍得吃,特意给你留的,你吃完后多干点活,多赚点钱,爸帮你攒着,将来咱爷俩娶媳妇用......”
这个时候,原主往往感动的鼻涕横流!
更加卖力的搬砖,然后心甘情愿地上交工资!
所以,穿越过来的杨光一分钱都没有!
以后,也不会有一分钱......
凭他前世的本事,现世的帅气外表,迷人的八块腹肌.......
还有莫名其妙多出来的魅灵体质,他会拥有很多钱!
作为一个穿越者,成为亿万富翁不过分吧?
......
吃过午饭后,杨光回家继续撰写计划书。
老王仍然坐在家门口,口沫横飞地和一帮搓脚大汉们吹牛!
这牛是吹得没完没了!
己经从南洋吹到了西伯利亚!
再过一会,就能绕蓝星一周了!
这些闲汉们,是真的闲!
似乎听老王吹牛,也成了一项新的娱乐节目!
宁愿饿着肚子也要听他瞎吹!
难不成是为了省一顿?
杨光没搭理他们,首接走进院子。
精神投入后,时间就会过得很快。
转眼间,临近傍晚。
大伯王金发手中端着一只豁牙的瓷碗,笑眯眯地走了进来。
“大侄子,歇会吃点东西吧。”
说着,把装着紫色桑葚的瓷碗放到杨光的面前。
“哪来的?山里摘的吗?”
“打猪草的时候看到的,寻思着你在外头可能没吃过,摘些给你尝尝,我用水洗过了......”
杨光捏起一个大大的桑葚,上面湿漉漉的,确实己经用水冲洗过。
大伯倒是个有心的,比老王心思细腻多了!
而且,杨光觉得大伯似乎很重视他!
和他说话的时候,经常带着讨好的表情和语气!
有好吃好喝的,也会想着他!
比渣爹老王强多了!
桑葚入口,甜中带着丝丝酸味。
味道很正!
杨光很喜欢这个味道,不一会儿便消灭掉一半!
见杨光喜欢吃,王金发非常高兴。
“大侄子,喜欢吃的话,我明天再给你找点。”
找点?而不是摘点!
杨光听出来了,这东西在山里估计也不多。
即使有几棵野生的,在这个成熟的季节,鸟吃人摘,手慢无,应该没多少!
“大伯,够吃了,不用找。”
“嘿嘿嘿,没事,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。”
王金发搓了搓手,一张老脸上洋溢着兴奋,“过段时间,等山里的樱桃和杏子熟了,我提前去摘,多摘些给你。”
“......大伯,我可以和您一起去。”
“山里有毒虫,你就别去了。”
“我想亲自摘些,给您泡酒喝。”
“......”
王金发愣了。